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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评估与督导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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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评估与督导室职责范围

 

主要职责:

1、根据国家教学评估的相关政策,制定学校各类本科教学评估办法及评估指标体系,并组织实施。

2、根据国家教学督导的相关政策,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,制定和完善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制度。

3、研究制定本科专业评估、课程评估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,建立校内本科教学评估专家库,组织开展校内的各类专项本科教学评估工作.

4、建立一支适应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需要的专、兼职督导队伍,加强本科教学督导的宣传、动员和总结工作。

5、突出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中的重点、焦点和难点,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本科教学专项督导工作。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进行常规和专项检查、监督与指导,并编发督导工作简报。

6、开展本科教学督导调研工作和对外交流活动。在督导和调研的基础上,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本科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。

7、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评估工作的政策理论研究,加强与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、教育部督导办评估监测处的联系,为学校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提供指导。

8、组织起草并发布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。

9、配合做好各级机构、行业对学校开展的各类本科教学评估工作。

10、根据评估和调研的情况,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交《本科教学工作整改意见书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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